近日,张家川县法院民二庭法官赴川王镇大庄村,邀请该村有威望的老人及村委会相关人员,多元化解该村罗氏兄弟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。
该案源于今年夏天的一次意外火灾,罗氏兄弟老二与老四在2017年5月17日在场里粉草时,因机器发热失火导致老三家贮存的麦草料起火,损失数万元。后老二与老三因此事打架,致老二受伤住院,公安机关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,对老三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。8月17日,老二就健康权纠纷诉至法院,要求老三赔偿医药费等费用,龙山人民法庭依法作了判决。老三于9月11日就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诉至法院,要求老二和老四赔偿其草料损失,民二庭负责办理。
法官经过走访调查,了解到此案并非是单纯因财损而引发的纠纷,兄弟间因水路等问题积怨已久。法官仔细梳理案情,厘清法律关系,将他们兄弟三人依法传唤到当地村委会,邀请该村有威望的老人及村委会相关人员,进行调解。在村委会见面后兄弟间依旧相互抱怨,只差再度拳脚相加。见此情状,法官动之以情、晓之以理,稳定兄弟三人的情绪,分别向三兄弟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。法官结合民风民俗,释明法律规定,让他们敞开心怀诉出各自心中得积怨。终于在经历了一些波折后,兄弟三人终于解开心结,达成一致协议,并及时兑现了赔偿款。该案的成功调处,化解了兄弟间的积怨,维护了社会关系的稳定,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